ECFA三問/九五○億有什麼用
◎ 林華毅
陳雲林表示今年五、六月將簽訂ECFA。目前有關ECFA的確切條文、實施細節及早期收穫的項目都還在準備階段,筆者認為應考慮以下三點:
一、在談判前應要求對岸代表在與我方簽署ECFA後保證不再阻撓我國和其他主要經濟體簽訂FTA!吳敦義院長在二月份的卓越雜誌上表示,當中國大陸與我方簽ECFA之後,對岸即無立場再阻撓我國和他國簽訂FTA。筆者對此論點持懷疑的態度。
首先,今年一月份的經濟學人雜誌即指出,和中國簽ECFA並無保證台灣可以和其他國簽FTA,這大概只是馬政府一廂情願的盼望。此外,中國官方在馬政府上任後一再宣稱兩岸關係暖化,合作關係加深,但中方在東南沿海部署對台導彈卻沒有任何撤離的跡象!和一個會玩兩面手法的國家談判千萬不可掉以輕心!否則當台灣落入只能和中國簽FTA的處境時,我方對中國的貿易依賴度只會更加擴大!
二、在談判期間馬政府應主動且透明的向國人報告進展及結果。報載馬總統於三月五日晚間在文山區親自出席ECFA座談。這是值得鼓勵的!但表定晚間七點二十分開始由部會首長介紹ECFA十五分鐘後交由總統接受提問;試問如此複雜的經濟協議如何用十五分鐘做完整說明?筆者認為一個較佳的方法是透過立法委員向服務選區舉辦多次面對面的對談,再將民眾的意見直接反映給談判官員,如此才能達到全民參與且談判透明化的目的。
三、任何一個經濟開放的協議都會使部分產業獲利,部分產業遭受損害!對於那些會遭受傷害的產業,政府要制定完善的產業救濟、輔導轉型方案。計畫中的九五○億基金要如何分配?具體計畫是什麼應說清楚講明白!
(作者為政治大學國貿系學生)